自由時報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公投法自二○○四年施行至今,公投案無一過關。多位法律學者專家昨呼籲,總統府十月將發表的「國家人權報告初稿」,應將「鳥籠公投」制度納入檢討,尤其兩岸政治協議,務必要制定法律強制公投,才能以直接民主因應兩岸新局。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指出,明年無論誰當選總統,都面臨兩岸政治談判壓力,台灣唯一的解決方案就是透過民主制度,整合人民共識;立法院應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所有協議必須接受國會監督,政治協議更必須有高度共識,應強制公投。

賴中強說,現階段若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將會變成「和平的前提」,可能因協議框架引發衝突;除非涵蓋台灣獨立,否則「違反和平協議」將成為中國鷹派動武的藉口。

賴中強認為,最聰明的設計應該是比照離島條例博弈條款,兩岸政治談判等問題必須經過公民投票才能實施,不設置投票門檻,讓贊成、反對兩方充分動員,最後由人民展現意志解決。

中研院法研所副研究員黃國昌指出,政府雖簽署兩公約、通過兩項人權公約施行法,但公投法限制使台灣實施公投慘不忍睹,呼籲政府應誠實面對公投法箝制直接民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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