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七月交通部通過修正的鐵路運輸系統履勘作業要點,除了試營運期間可用度要達到高標準,另外驗收期間七日內更不可發生任何故障意外才可通過標準,國內鐵路運輸今後將更安全。

交通部路政司昨(十)日表示,交部七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鐵路運輸系統履勘作業要點,這次鐵路履勘要點修正重點,參考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交部修正頒布的「大眾捷運系統履勘作業要點」規定將系統穩定性測試報告及依未來通車初期營運班表之試運轉報告納入履勘要件,而即將於十一月通車的六家內灣支線將首次適用新修正要點。

路政司表示,這次納入的試運轉報告至少應達成試運轉期間系統可用度達百分之九十八、試運轉期間平均每日最低可用車組數應大於平均每日列車需求組數以及試運轉期間發車率符合百分之一百,另外驗收期間七天之內不可發生全線或區間單、雙向營運任何中斷系統性故障事件,這次修正的鐵路履勘要點將可為進一步為民眾搭乘鐵路運輸系統的安全及品質把關。

路政司解釋,所為履勘為針對鐵路全路或一段工程完竣在核准營運通車前所實施的行政檢查,其作業涉主管機關、工程建設及營運機構等權責分工,而其結果更攸關民眾行之安全。

此外,鐵路工程主辦機關及營運機構須確認並完成相關營運要件,並確認安全無虞後,方能報請交通部履勘,並將履勘所列出的營運前須改善事項改善完成後,才能報請交通部核准通車,以確保系統安全及營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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